曹操杀吉平——恼羞成怒

背景: 曹操,字孟德,三国时期魏国的奠基者;吉平为东汉末年的名医,曾为曹操治病。“曹操杀吉平”典故出自《三国演义》第19回“下邳城曹操鏖兵,白门楼吕布殒命”。吉平因多次直言批评曹操的暴行,甚至在药中暗藏毒药以示抗议。曹操发现后感到羞辱,恼羞成怒,将吉平处死。这一情节突显了曹操不容冒犯的性格和愤怒情绪。

释义: “曹操杀吉平——恼羞成怒”指人在被揭短或批评后感到羞愧而发怒,常用来形容因自尊心受挫而迁怒他人的行为。

使用场合: 适用于工作中,描述某人在感到羞愧或受挫后,转而表现出愤怒和不满。它常用于非正式场合,带有幽默意味,既可以表达对其情绪失控的理解,也可以用来打趣其在面对挫折时容易恼怒的性格,提醒大家在面对失败时保持冷静和理智。

例子: 小张在比赛中失误后对裁判大发脾气,所有人都认为他是“曹操杀吉平——恼羞成怒”。